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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做亲子鉴定是强制的?真相竟是如此的!
发表时间:2020-08-13 15:50作者:江苏亲子鉴定中心 阅读次数:

 

  法院启动亲子鉴定程序是强制的吗?王女士未婚生子,被已婚男士骗了,男方这边现在不愿意负责,于是王女士将他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,男方不配合,法院可以启动亲子鉴定程序强制执行吗?
 
  
 
  我国法院实践中的亲子鉴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,即法院要启动亲子鉴定程序,首先要有当事人一方的申请,其次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。法院无权主动启动鉴定程序,但这也给法院审理带来了难点:若当事人一方提供的间接证据证明了亲子关系存在可能性,但另一方当事人极力否认且拒作亲子鉴定,此时如何判定争议事实?法院是否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强制进行亲子鉴定?
  
  根据国外法律有关亲子鉴定的规定,通常有两种强制方法:一是直接强制鉴定,即法院依职权直接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。强制鉴定使得认定父子关系非常容易,亲子诉讼的证明也更为简单,避免诉讼复杂化。笔者认为直接强制鉴定虽可查明当事人之间的真实血缘关系,却严重侵害了受强制者的个人隐私权、人格权等。二是间接强制鉴定,即亲子鉴定尊重当事人的自己意愿,由其自己决定是否接受鉴定。如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鉴定时,法院可直接作不利的认定。当事人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时,法院可依其拒绝之情事,推认不利于相对人的事实。间接强制鉴定是在获取亲子关系事实真相和保护当事人隐私权、人格权之间作出的平衡。
 
  
 
  我国法律对于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无明确规定,笔者认为间接强制鉴定比较适宜。依照此原则下,审判中法院可以对拒作亲子鉴定的当事人作不利的认定。同时,法院决定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程序需考虑下列因素:诉讼中至少有一方提出鉴定请求,若无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,则法官无权依职权启动亲子鉴定程序;提出鉴定请求方必须已经提交了一定的间接证据,并且能够对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产生一定的证明作用、子女最佳利益原则、保护当事人的人权及隐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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